为指导和加强我院血液透析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,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,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特在全院公开选拔血液透析科负责人。选拔方案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: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,德才兼备。
二、成立选拔领导小组:
组 长:刘 望
副组长:陈松权 唐银芝 周智勇
成 员:廖旭红 兰新林 曾永衡 李红 刘勇 龙长青
三、岗位:血液透析科负责人1名
四、基本条件
1.遵纪守法;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2.突出的专业技术能力;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;有奉献精神,敢于担当。
3.乐观向上、身体健康。
4.专业要求:注册专业为内科。
5.学历、职称要求:本科,中级。
6.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:40岁以下;工作年限5年以上。
五、选拔程序
1.信息发布:医院人事科在全院范围内发布本方案
2.报名、资格审查:
报名时间地点:2017.11.1—2017.11.8日 ;医院人事科。资格审查由人事科负责。
3.选拔方式:竞聘演讲、选拔领导小组投票(前三名入围)、科室测评。
4.院长办公会根据竞聘及科室测评结果研究确定人选。
5.公示、报卫计局:经公示7天无异议,报县卫计局。
六、工作要求
为确保选拔工作公平、公正,选拔过程邀请县卫计局纪检、人事全程指导、监督。
衡山县人民医院
2017年10月30日